fsc自身并不直接认证森林,它是标准制定机构和认可机构。它制定了全球统一的《fsc原则与标准》,并认可认证机构开展认证。截止2006年1月,fsc认可了15家认证机构。通过认证的企业有权使用fsc标志。
进程标准(procedure standard sorprocess standards)又称为环境管理体系标准,它规定了管理体系的性质,即利用文件管理系统执行环境政策。除法律规定的环境指标外,这种标准对企业业绩水平不做低要求。申请认证的森林经营单位必须不断改善环境管理体系,承担政策义务,依照自己制定的目标和指标进行环境影响评估,并解决认定的所有环境问题。
fsc的主要任务是:评估、授权和监督认证机构,为制定国家和地区认证标准提供指导和服务;通过教育培训和示范推广活动,来提高国家森林认证和森林可持续经营的能力。
fsc由来自70多个国家的环境保护组织、木材贸易协会、林业部门、当地居民组织、社会林业团体和木材产品认证机构的代表组成,其国际中心原设在墨西哥瓦哈卡州的首府瓦哈卡市,2003年2月迁至德国波恩。fsc是较为成熟和完善的森林认证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