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起诉后法院是否会判离
夫妻一方第二次起诉后,法院并不会一定判决离婚。因为法院判不判决离婚与第几次起诉并无关系,关键是看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如果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则法院就会判离,如果没有破裂,则不会判离。第二次起诉后法院是否会判离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