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沪指重新站上3000点,券商板块更是强势领涨,而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将于12月23日至28日在北京举行,将审议多项法律草案,其中包括证券法修订草案。这意味着四年三审的证券法修订即将迎来关键节点。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从此前公布的证券法修订草案的征求意见稿来看,本轮修法增加了科创板注册制专节,并从证券的范围、证券的公开发行、证券交易行为、投资者保护、证券监管等方面进行了修改完善。整体来看,修法时间较长,根本原因在于证券法修订牵扯范围广,涉及利益多,市场情况多变,各方观点不一,要达成共识完成法律修订,任务艰巨。因此修订将影响到资本市场的生态、广大a股投资者的切身利益。
注册制备受关注
从2015年算起,本轮证券法修订已经历了一个四年的长周期,整体来看,修法时间较长,根本原因在于此次证券法修订牵扯范围广,涉及利益多,市场情况多变,各方观点不一,要达成共识完成法律修订,任务艰巨。而在证券法修订四年三审的过程中,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已经出现了许多变化,未来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亟需上位法层面的支持。
此前证券法修订草案三审稿曾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草案三审稿重点增加了关于科创板注册制的相关规定,同时根据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实际情况,对其他相关制度进行适当修改完善。主要修改要点包括:一是科创板注册制设专节;二是存托凭证纳入证券范围;三是为员工持股和众筹发行、小额发行开绿灯;四是取消暂停上市交易制度;五是明确禁止违规利用财政资金、银行信贷资金买股票;六是完善证券投资纠纷解决相关制度,加强对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包括增加证券纠纷调解、支持诉讼和完善股东代表诉讼规定;七是加大对证券违法行为打击力度。
对于此次证券法的修改,备受关注的是为注册制专门立法,这意味着注册制正式实施面临更成熟的环境,在草案三审稿第二章中也新增一节“科创板注册制的特别规定”,对科创板试点股票发行注册制作出规定。
之前科创板试点注册制,已经证明投资者对注册制有较高的接受度,而2015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授权国务院在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中调整适用证券法有关规定的决定;2018年2月,人大常委会又将上述授权期限延长至2020年2月29日。据此来看,延长的授权即将在明年一季度到期,因此注册制能否在授权期到期之前正式落地成为此次证券法修订审议的一大悬念。
为券商发展提供良性土壤
证券法作为资本市场最基础的制度,其修订将对市场发展产生深远影响,不仅将影响资本市场的生态,也关系广大a股投资者的切身利益。三审草案中,科创板试点注册制,标志注册制改革进入实质阶段,有望提升股票发行效率,为股权时代大发展奠定基础。公开发行证券为员工持股和小额发行开绿灯,则有利于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并鼓励创业创新。取消暂停上市交易制度,有望使退市制度进一步完善,将全面提升退市效率。而增加证券纠纷调解和证券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也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形成有效约束机制,充分激发投资者对市场的信心。
业内人士指出,券商作为基础制度革新的核心践行者和受益者,制度革新需要通过券商落到实处。同时资本市场制度改革跨越,也将为券商发展提供良性土壤。
太平洋证券分析师面对券商板块近期的领涨态势认为:券商板块以贝塔行情为主,站在当前时点,可积极配置,博取超额收益。目前行业监管指标大都以规模指标为主,所谓的头部券商基本就是按照资本实力进行排序。而头部券商可以优先获得创新业务的资格,从而导致头部券商的净资本竞争。在当前防风险作为核心任务的背景下,资本实力越强,出现风险的概率越低,因此监管政策也有意支持券商扩充资本实力。但由于相应的业务需求没有出现,所以导致整个行业经营效率偏低。尽管行业政策频出,但预计行业盈利能力还是很难有较大的提升。这个也就意味着券商还是以贝塔行情为主,随着外部环境改善,市场向上的概率更大,券商当前估值也处于低位,可以进行积极配置。